2026年7月9日,国际顶级学术期刊《Science》(第393卷,第6807期)刊登了王志陶副研究员为第一作者,庄平研究员为通讯作者的Letters栏目评述文章(DOI: 10.1126/science.aei3599)。文章在充分肯定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,前瞻性地指出,长江大保护的战略重点须从单一的“禁渔”措施,系统性地转向以关键栖息地针对性恢复为核心的生态治理范式,为实现长江生态系统的全面恢复提供了重要科学指引。


中华鲟放流现场图(Wang & Zhuang,2026)
十年禁渔成效显著,但单一措施难解深层困局。长江流域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,其生态安全关乎中国乃至世界的可持续发展。基于对长江生态退化严重程度的科学研判,中国政府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十年的全流域禁渔。这一政策有效消除了过度捕捞的直接压力,为水生生物种群提供了宝贵的自然恢复窗口期,被喻为按下生态退化的“暂停键”。Xiong等学者于2026年2月在《Science》发表的研究论文已证实,禁渔已阻止了长江长达七十年的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。
然而,本文作者强调,长江生态退化是多重胁迫因子叠加的结果——栖息地丧失与破碎化、水体污染、气候变化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不会因禁渔而自动消解。尽管捕捞压力大幅缓解,但栖息地退化仍是制约鱼类种群可持续恢复的主要瓶颈。仅凭禁渔这一单一措施,无法应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所面临的全部挑战。
栖息地名录扩容,标志保护逻辑历史性转变。早在2017年,农业部已发布首批《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》,在长江流域划定了23处重要栖息地。但彼时覆盖范围有限,中华鲟、长江鲟等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的关键聚集区,以及长江江豚在中下游的集中分布区均未完全纳入有效保护。
2025年12月18日,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第二批同类型名录(长江流域),新增27处栖息地,涵盖18种国家一级和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分布区域。作者认为,这一举措标志着长江保护从以“禁止”为主导的限制性阶段,正式迈入以“恢复”为核心目标的主动治理新阶段;更深层次上,它反映了保护逻辑的根本转变——从全域性禁捕,升级为对珍稀濒危物种及其关键生境的“精准保护”时代。
从“禁”到“修”:拓展禁渔边际效益的战略路径。文章明确指出,为巩固并扩大十年禁渔的长期生态效益,必须深化对禁渔后生态恢复过程的认识,并拓展政策工具。战略重心应实现四大融合:一是空间管控与生态恢复相融合,将栖息地保护红线与修复工程有机结合;二是技术赋能与动态监管相融合,利用现代监测技术提升保护效能;三是严格执法与社会共治相融合,构建政府、科研机构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;四是物种保护与系统健康相融合,不以单一物种种群恢复为终点,而以整个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完整性提升为最终目标。
本文作者呼吁,栖息地保护应成为未来长江综合治理体系的核心支柱。唯有如此,才能将“十年禁渔”的当前成效转化为长期、稳固的生态红利,真正实现长江大保护从“治标”到“治本”的跨越。
文章信息: Zhitao Wang, Ping Zhuang*, Prioritizing a vital river’s restoration, Science, 2026, 393 (6807):153-154.
论文链接://www.science.org/doi/10.1126/science.aei3599